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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。拍了一上午的照片,從書架裡抽出一本書,是我最喜歡的作家寫的書,翻了幾頁,放上合適的飾品,相機快門喀擦一聲。

記錄了永恆。

很喜歡這樣的時間點。記得這位作家寫的,關於魔術時刻。是那種介於暮色與夜色未明交接之處,有點混沌,有點難以解釋,但卻美麗。

同樣的,我執著某些能令自己欣喜的時刻。像是拍照,像是依照自己喜愛的風格挑選貨品,或是做些令人開心的小手工,都很令人感動。

這,大概又是我多感的個性所致。:)

 

PS:相機鏡頭好像壞了,但勉強可以拍。大概是上次從椅子上摔落的後遺症,這顆鏡頭買了那麼多年,掛在底片機上也拍了不少,還有一些青春的記憶隱藏其中。哎,我也不想維修了,就這樣用吧。拍些小物品會有點脫焦,請多包涵了。: )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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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mneyswallo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